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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經濟適用房管理條例

發(fā)布時間:2023-08-05 17:16:09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分類:房產常見問題

文章摘要: 成都經濟適用房管理條例的經濟適用房的一大特色則是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政府組織開發(fā)。主要的組織對象是房地產開發(fā)公司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的主要流程則是首先由政府進行組織,組織之后開發(fā)商以及建房單位履行相關事項進行住房的建造。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

成都經濟適用房管理條例

  成都經濟適用房管理條例的經濟適用房的一大特色則是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政府組織開發(fā)。主要的組織對象是房地產開發(fā)公司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的主要流程則是首先由政府進行組織,組織之后開發(fā)商以及建房單位履行相關事項進行住房的建造。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它是為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所作出的政策性安排,讓我們來看看德宏經濟適用房管理條例吧。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實行申請、審查和公示制度,具體按下列程序進行:

  成都經濟適用房管理條例(一)申購人應先到擬購的已批準銷售(公示)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單位領取并填寫《重慶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持申購人家庭人員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收入證明、住房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向項目所在區(qū)縣(自治縣、市)建委提出申請。

  成都經濟適用房管理條例(二)項目所在區(qū)縣(自治縣、市)建委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初步審查。不符合條件的,應告知申購人;符合條件的,在申購人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zhèn))住所地或申購人現(xiàn)居住地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無投訴或經核實情況屬實的,準予購買,核發(fā)給申購人《重慶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認定通知單》;公示期間有投訴的,由區(qū)縣(自治縣、市)建委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查出投訴情況屬實,申購人確實不符合購買條件的,取消申購資格并告知申購人。

  成都經濟適用房管理條例 (三)申購人憑《重慶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認定通知單》,按該通知單確定的有效期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中挑選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相關表格的格式由市建委統(tǒng)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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