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房產百科 > 房屋買賣知識 > 十年商品房漏水誰負責

十年商品房漏水誰負責

發(fā)布時間:2023-03-13 06:17:13 來源:互聯(lián)網 分類:房屋買賣知識

文章摘要: 1、如果是人為破壞造成的滲水,那么就需要由破壞人來負責處理,并且在有財務受損的情況下,相關的費用也應該由破壞人來承擔。2、如果是公共部分漏水,那么用戶需要想物業(yè)管理部門反應情況,有物業(yè)聯(lián)系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檢測發(fā)現(xiàn)問題后,可以準備相關資料

1、如果是人為破壞造成的滲水,那么就需要由破壞人來負責處理,并且在有財務受損的情況下,相關的費用也應該由破壞人來承擔。

2、如果是公共部分漏水,那么用戶需要想物業(yè)管理部門反應情況,有物業(yè)聯(lián)系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檢測發(fā)現(xiàn)問題后,可以準備相關資料,然后向當?shù)氐姆焦懿块T申請公共維修基金,并用該費用進行維修。

3、如果是用戶自己家里滲水,那么就要及時找專業(yè)人員上門處理,以免滲水情況嚴重,損壞裝修不說,還可能影響左鄰右舍,甚至可能需要賠償大筆資金。

十年商品房漏水誰負責

住房質量問題有哪些

1、住房主體結構質量問題是指住房主體結構存在問題無法通過驗收造成不可交付或交付使用后住房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購房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guī)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退房,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fā)公司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住房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2、因住房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如何判斷嚴重影響正常居住,法律沒有作出具體規(guī)定,司法實踐中一般一是看住房質量問題是否可以通過修復解決,如果通過修復可以解決不影響正常居住,那么就屬于一般質量問題,可要求開發(fā)商修復賠償損失。如果無法通過維修解決或經修復后仍然存在問題不可正常居住,購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

3、一般質量問題,是指住房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之外的、未嚴重影響購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包括屋頂、墻壁漏水、滲水問題等等。在質保期內發(fā)生的屬于質保范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fā)公司應當履行質保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十年商品房漏水誰負責

http://www.puxinwang.cn/news/8a37i82e87e.html

本文由入駐排行8資訊專欄的作者撰寫或者網上轉載,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排行8立場。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fā)現(xiàn)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guī)的內容, 請發(fā)送郵件至 paihang8kefu@163.com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

文章標簽: 商品房漏水 住房漏水